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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成绩的通知
2018-06-26 11: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现已开始,请各培养单位及时组织试卷评阅、成绩报送和试卷存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科目试卷需由教务秘书匿名装订后,组织阅卷教师在校内指定地点评阅。阅卷教师不得将试卷带离校外评阅。

二、考试成绩需由任课教师本人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保存,成绩与试卷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成绩单打印一式两份,需由任课教师亲笔签字。成绩录入具体要求及说明见附件。

三、研究生教务秘书对成绩单予以复查,确认成绩无误且平时成绩比例考试成绩比例符合规范,学生考试状态设置正确后,在复审人处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成绩单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另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成绩单应按课程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同一科目成绩单多于一页用曲别针别好(请勿装订),并附本学期开设课程成绩报送汇总表,由教学秘书本人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报送时间截止为713日下班前。

各培养单位应做到试题抽取记录详尽,试题及答案保存完整,试卷和成绩单按学期、按科目分类装订和存档,平时成绩底单需由任课教师签字同试卷一并留存。试题和试卷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研究生院将对培养单位的考务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存档等工作进行定期巡查。

 

                                         研究生院

                                       2018626

附件【成绩录入要求及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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