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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大学2016年(秋季)MPA复试通知
2016-03-24 13:47  

各位考生:

辽宁大学2016年(秋季)MPA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3月30日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老校区)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MPA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管理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2016年MPA复试工作。

组  长:王国坛

副组长:苏春艳

组  员:顾爱华  杜宝旭  郭浩然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员名单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016年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4分,外语39分,综合78分。实行差额复试,计划录取人数72人。

    复试名单见附件“辽宁大学2016年MPA复试名单”,并请各位考生牢记复试序号。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

 上午: 8:00——9:30资格审查

          9:40——10:30心理素质测试(自备2B铅笔和橡皮)

         10:30——12:30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下午:外语(英语、日语 )口语听说面试13:30——17:30

         综合素质面试13:30——17:30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研究生院)一楼113

    3、具体考场详见附件“辽宁大学2016年MPA复试考场安排”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和听力考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不足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60分,不足36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以抽签方式抽取2个面试题目作答。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综合分析表达能力,职业经历,管理能力及个人修养。

    (3)每名考生的准备时间为5分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后,须将考题交还复试秘书。

    (4)考生不能随意接打电话,不能随意离开考场。

   3、政治理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卷面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题型:简答、论述

参考范围: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4、心理素质测试: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说明

     复试成绩由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外语口语和听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构成。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外语口语及听力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六、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30日上午8:00~9:3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1.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前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5、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体检

1、考生可于2016年3月28日—3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自行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不吃早饭) ,下午12:30~14:30(不吃午饭)。考生携带打印好并粘贴本人近期(3个月内)免冠照片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校医院留存,考生不必带走。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交校医院体检费60元。

2、考生也可选择在其他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体检。请在复试时上交有医院盖章,考生本人照片,且体检结果完整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考生亦可使用体检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应与“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相同或相符,务必有肝功化验、肺部X光检查报告。体检表请于综合素质面试时交给复试秘书。

3、如无体检报告,不能正常录取。孕妇等特殊考生不能做某些体检项目的请提前向MPA办公室说明。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

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公示的公布:

    拟录取考生由公共管理硕士(MPA)网站(http://mpa.lnu.edu.cn/mpa/)和研究生院网站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九、其它事项

1、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必须了解复试具体安排,提前在指定教室等候复试。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错过复试时间,不再另行安排,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参加复试各科考试时要出示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体检表、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表和综合素质测试表格并填好本人的复试编号和姓名,参加相应的考试时交给复试秘书;

4、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被拟录取后需要同我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书,不能签署的将不予录取,具体的签署通知将会在复试结束后的拟录取通知中具体说明。

 

 

 

不明事宜咨询电话:MPA办公室:024-62202090  62202091

监督投诉电话: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  024—62202363

 

 

附件:

辽宁大学2016年MPA复试名单.doc

辽宁大学2016年MPA复试考场安排.xls

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xls

辽宁大学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口试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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