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85年2月,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国家级良好出版单位。近年来,随着出版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图书品种增速较快,亟须加强和扩充社外兼职审校力量,以提高图书编校质量,保证出版周期,适应图书出版工作的需要。现拟面向校内招聘文、理学科兼职图书审校人员若干名。具体条件与聘用方式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 性别:男、女不限;年龄:在25岁至50岁之间。
3. 以文科专业为主,适当兼顾理科、外语类专业。
二、工作要求
1. 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关心和热爱党的新闻出版事业;关注时事政治,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
2.工作态度认真,热爱和熟悉文字工作,踏实细致,能吃苦耐劳,并按照审校工作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修养和功底与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较充裕的时间从事兼职审校工作,能按时完成任务(接下稿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有一定校改稿件经验或从事过相关文字编辑工作者优先考虑聘用。
6. 本社将对招聘录用的社外兼职审校人员进行相关的编校业务知识及出版知识培训,并结合编校实际工作,使之不断提高编校专业技能水平。
三、付酬办法
1. 实行计件付酬制,并根据稿件难易程度和审校质量分等级支付审校费(按出版社相关标准支付报酬)。
2. 经本社审校室检查验收后达到审校相应校次质量标准,由审校室累计审校工作量,一般两个月内结算并支付审校费。
四、招聘方式
1.报名。从2012年3月1日起即可直接来本社一楼办公室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6845119,于鑫老师)
2.笔试:本社将于2012年3月20日对应聘者进行笔试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考核内容:汉语基础知识,书面语言文字挑错、改错P,文科综合基础知识。
3.面谈:应聘者经笔试合格后,由本社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谈,具体商谈聘用相关事宜。
4.受聘者须向本社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辽宁大学出版社
2012年3月1日